家族信托专题(11)非婚生子女可以作为家族信托受益人
今天我们谈一下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成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既可以,又不可以。你肯定会说,这不是废话吗,等于什么都没说,我这样说是有原因的。
为什么说可以呢?

因为:《民法典》第1071条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从法律上来说,通过亲子关系鉴定或者亲子关系公证确定亲子关系之后,非婚生子女在权利上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上是一样的,从法律上来讲把非婚生子女作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是没有问题的。
为什么说又不可以呢?绝大部分的的非婚生子女信息都是对配偶隐瞒的,即使配偶知道了,如果想要把非婚生子女纳入到信托受益人的范围,不经过配偶同意那是不能实现的,另一方面,非婚生子女成为信托受托人,已经损害了婚生子女的权利,说白一点就是婚生子女分得少了,所以配偶同意的概率很低。

现实生活当中,存在婚内有小三并且与小三生了孩子的情况,并且夫妻双方为这个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有些原配又不想离婚但又不希望让丈夫与小三来往的。其实这样的情况有解决的办法:可以设立家族信托,把非婚生子女纳入家族信托的受益人的范围,但是非婚生子女获得信托利益的前提就是,丈夫与小三断绝关系。否则一旦违反,非婚生子女就将失去信托受益权。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加我微信854977694进行沟通。
